1.選擇權(Option)
顧名思義,它就是一種記載著選擇權利的契約並且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自由交易。而「零和遊戲」四個字是選擇權觀念的核心。所謂的「零和遊戲」就是每個輸家都會搭配一個贏家,贏家所獲得的就是輸家所損失的,市場上的總和依然沒有改變。且多數玩家的目的是”投機”獲利,所以我覺得用「賭博」的字眼來形容選擇權遊戲更貼切。
在賭博遊戲中只有兩種角色,一種是莊家(賭場),一種是閒家(賭客)。所以選擇權也同樣區分為賣方(賭場)及買方(賭客)。
2.資金風險(Risk)
賭博遊戲中,閒家(賭客)"先付注金",然後開始進行遊戲,注金不多,賭輸的話就損失注金而已,但賭贏的話獲利可能是注金的數倍,下注越多獲利越多,有倍增的效果;至於莊家(賭場)則是”先收注金”,然後開始進行遊戲,若閒家(賭客)輸的話,注金就讓莊家(賭場)贏走,若閒家(賭客)贏的話,莊家(賭場)因為要保證可以支付閒家(賭客)"的獲利,所以是用保證金方式交易,目前要賣出一口台指期貨選擇權,大約就需要二萬塊左右的保證金在專戶內,且行情往不利方向前進時,會計算保證金維持率,當維持率過低時,期貨商會要求增加保證金,在時限內無法存入足夠的保證金時,期貨商會強制平倉。
看到這邊,是不是會覺得↓
賭客(買方):以小博大。風險有限(注金損失),獲利無限(倍增效果)
賭場(賣方):本大利小。風險無限(倍增效果),獲利有限(注金收入)
如何?看起來好像買方有一面倒的優勢吧!賠有限賺無限,小資金也可以下場,你是不是也想加入買方的行列了呢?反思一下,這可是零和遊戲,為什麼有人要賣出選擇權呢?難道他們都是傻子?是不是有什麼優勢是我們不知道的呢?
原來還少了一樣獲勝機率。
3.獲勝機率(win probability)
根據歷史統計,在同一個契約時間中的選擇權契約,有80%會在結算到期時吃歸零膏,這也就是說:
買方的勝率20%
賣方的勝率80%
試想一下,賭場/樂透彩總是有前仆後繼的人下場做發財夢,也總是會有人贏得頭彩抱大獎回家,但是,真正賺到錢的是誰?是賭場、發行彩卷的卷商?還是賭客、買彩卷的人?
答案很清楚,在零和遊戲中,一方的獲益是從另一方的虧損而來,當買方勝率只有20%時,賭5次贏1次輸4次,若要不虧損則贏的那1次要能把輸的4次賺回來,也就是必需要有1:4的賠率才能打平。
若套到選擇權實務操作上,假設從7300點開始連續操作5次價平的SC,每次權利金(注金)以140點計算,輸4次表示虧損140 x 4 = 560,若第5次要賺回560點,大盤必須結算在8000點,因為8000-7300=700點扣掉第5次的注金已付出的140點才是560點,一個禮拜、一個月或兩個月漲700點的走勢很常見嗎?何況…這也只是”打平”而已。
4.結論
如果你的資金是足夠的(莊家條件),站在收錢的那一方(賣方)可以提供一種勝率高、穩定獲利的投資架構,如果再加上實體股票的交互配合操作,超出履約價(虧損)的風險更是可以控制在一定限度之下。